OSWikiHK: 請協力 GPLv3 的中文翻譯工作。

GNU/GPL Softwar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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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介

大多數軟體許可證的用意在於剝奪您共享和修改軟體的自由。相反的,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力圖保證您共享和修改自由軟體的自由 ── 保證自由軟體對所有使用者都是自由的。GNU GPL 適用於大多數自由軟體基金會的軟體,以及任何因信任而採用 GNU GPL 的作者所開發的軟體。(有些自由軟體基金會軟體受 GNU 函式庫通用許可證的保護)。您也可以將它用到您的程式中。

當我們談到自由軟體 (free software) 時,我們指的是自由而不是價格。我們把 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設計成您的保障,讓您保有發佈自由軟體的自由(您可以自由決定是否要對此項服務收取費用);確保您能收到程式原始碼或者在您需要時能得到它;確保您能修改軟體或將它的一部分用於新的自由軟體;而且還確保您知道您擁有這些權利。

為了保護您的權利,我們需要作出規定:禁止任何人剝奪您的權利,或者要求您放棄這些權利。如果您修改了自由軟體或者發佈了軟體的副本,這些規定就轉化為您的責任。

例如,如果您發佈這樣一個程式的副本,不管是免費的還是收費的,您必須將您具有的一切權利給予您的接受者;您必須確認他們能收到或得到原始程式碼;並且將這些條款給他們看,使他們知道他們有這樣的權利。

我們採取兩項措施來保護您的權利:

  • 用版權來保護軟體。
  • 提供您許可證,賦予您複製,發佈和修改這些軟體的法律許可。

同樣,為了保護每個作者和我們自己,我們需要清楚地讓每個人明白,自由軟體沒有擔保 (no warranty)。如果由於某人修改了軟體,並繼續加以傳播,我們需要它的接受者明白:他們所得到的並不是原來的自由軟體。由其他人引入的任何問題,不應損害原作者的聲譽。

最後,由於任何自由軟體不斷受到軟體專利的威脅,故我們希望避免這樣的風險。如果自由軟體的再發佈者以個人名義獲得專利許可證,也就等同將軟體變為私有。為防止這一點,我們必須明確聲明: 任何專利必須以允許每個人自由使用為前提,否則就不准許有專利。

(摘自︰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 (中譯版)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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